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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使用地沟油 温州热门火锅店老板夫妇被刑拘

记者从可靠消息源处得到证实:此前生意好到爆的温州“大龙燚”火锅店老板余某、老板娘南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警方刑拘。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下午责令“大龙燚”火锅新城店、大南门店停业。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与警方衔接和沟通,并启动追查程序。

老板娘曾保证:“绝不会使用地沟油”

“大龙燚”火锅新城店、大南门店,均属于温州市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据知情人士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总经理南某系夫妻关系。在公司和火锅店里,大家都称余某为老板,南某为老板娘。

知情人士透露,余某和南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前天就已经被鹿城警方刑拘。具体案情,警方还在调查中。

记者昨天走访了“大龙燚”火锅新城店和大南门店。

昨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大龙燚”火锅新城店只有3桌客人。工作人员说,之前生意火爆时,像中午这个时候几乎都要排队等候,此次“口水油”事件对生意影响很大。

昨天中午11时50分左右,午饭高峰期,“大龙燚”火锅大南门店也只有4桌客人。工作人员坦言,生意大不如前。

记者向这两家店的工作人员打听老板余某、老板娘南某去处时,新城店工作人员称“老板出差了”。大南门店工作人员则表示,最近两天都没看见老板或老板娘来店里。

昨天,记者多次拨打余某、南某的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此前,记者曾多次报道温州“大龙燚”火锅“口水油”事件。10月1日,南某特地来到报社,声称自己火锅店内绝不会使用“地沟油”,并说:“真要这么做,警察早就把我老公(余某)抓走了。”

大龙燚总部:

只要违法行为“板上钉钉”

将中止授权加盟协议

老板夫妇涉罪被刑拘,火锅店涉嫌使用“地沟油”,那么,温州“大龙燚”火锅店接下去将何去何从?

对此,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女士称,他们将就此事向温州警方求证,如果证实温州“大龙燚”火锅店确实存在违法行为,那他们就会按双方的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相应决定。

9月30日,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多名高层来温配合并协助调查,并于当天就“温州大龙燚火锅店卷入口水油事件”作出《公开声明》。

据《公开声明》,如果加盟店确实违规使用“口水油”,总公司有权依据《大龙燚火锅特许授权合作协议》和《加盟店油脂使用处理责任告知书》的相关规定,中止违规加盟店特许经营合同,并收回大龙燚商标使用权,对大龙燚品牌造成影响,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李女士就是之前来温调查的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层人员之一。她说:“之前,鹿城警方回复我们,说余某、南某正在配合警方调查。而今天收到这个消息,我们公司方面很震惊。”

李女士表示,如果温州“大龙燚”火锅店违规违法行为“板上钉钉”的话,他们肯定依照规定中止授权加盟协议。

市监部门:

责令门店停业

与警方衔接沟通并启动追查程序

餐饮废油违法处理,除了涉及犯罪的将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该有行政处罚。

根据《温州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查处在流通环节中销售废弃食用油脂或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油类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温州“大龙燚”涉嫌使用“地沟油”,有否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下午表示,温州“大龙燚”火锅店涉嫌使用“地沟油”一案一直由警方负责调查,根据相关程序规定,市监部门接到警方反馈信息或要求协查才能介入调查,但到目前为止,警方尚未将有关信息反馈给他们。“我们一直在关注此事,之前也曾跟警方沟通过,警方称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具体案情还在调查。如果警方有反馈信息给我们,而且定性明确的话,该吊销的吊销,该停业的停业。”

昨晚6时30分许,该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昨天下午作出决定:责令“大龙燚”火锅新城店、大南门店停业,接受调查。接下去,他们将和警方做好衔接和沟通,并启动追查程序,查实后将按规定依法对当事火锅店作出相应处罚。

昨晚7时左右,记者在“大龙燚”火锅大南门店看到,该火锅店大门紧闭,门上张贴着“内部整改”的启事。

同时,在“大龙燚”火锅新城店,记者透过玻璃窗,看到店内一片漆黑,人去楼空。火锅店一楼大门紧闭,门上也张贴着写有“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等字样的纸张。

(据温州都市报,原标题《涉嫌使用“地沟油”,老板夫妇被刑拘 大南门新城两家门店昨被责令停业》,作者 黄云峰 胡建国,编辑 戚祥浩)